江西應急管理8月5日發布:8月4日上午10時10分左右,豐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、警務技能訓練基地業務用房及劍南派出所新建項目施工工地,在拆除塔吊施工過程中,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,造成3人重傷,1人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,2人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
經專家現場勘查,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:
1、拆卸工未按操作流程操作,違規拆除頂升套架與下支座連接銷軸;
2、實際拆卸操作人員未接受安全技術交底;
3、拆卸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;
4、施工單位安全員及監理單位安全員未在施工現場進行旁站監督
事故發生后,江西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視,省長易煉紅等省領導立即作出批示指示,要求組織事故調查,查明原因,厘清責任,提出處理意見。酷暑炎熱,進行高溫室外作業時,發生安全事故的風險增高。江西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,提出以下整改措施,并督促各地要舉一反三,強化警示教育,認真落實這些整改措施,改進安全管理工作,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,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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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不系安全帶高處墜落身亡,安全總監被判刑!
2019年8月23日,合肥一在建辦公樓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事故,造成2人死亡。近日,合肥應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調查報告。
直接原因
作業人員在拆卸起重機上回轉時,在未用吊索吊住上回轉情況下違規拆除連接螺栓;王海蟒未正確佩戴安全帶,踩上已割斷螺栓的上回轉,失穩墜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。
建議追究刑責名單
1.黃元明,中建安徽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總監,事發時在現場進行安全監督,未有效制止和糾正作業人員違章作業,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,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2.王德產,北京某公司項目安全負責人,未安排專職安全員在施工現場監督,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,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建筑工地上的安全教育培訓效果一直很差,究其原因一是很多工人并不會去看發下去的安全教育方面類的書籍,對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也是存成應付的心態;二是建筑工地人工流動性很大,給安全培訓造成一定的難度;三是普通的安全教育培訓并不能給工人帶來警惕,工作中往往存在很大的僥幸心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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